“这块闲置了多年的场地,终于能给村里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了。”翻看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石塘村党总支书记缪召波感慨万千。
这块场地原是村采石场停产后留下的闲置地块,20多年前对外出租后,承租方陆续建起堆场、管理用房等设施。由于当时合同在权属界定、租金调整等关键条款上缺乏规范约定,加上后续履约监管不到位,导致这块地随着时间推移,成了“两权分离”的状态: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地上大量建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却归属不明。村里几次想公开招投标都无人问津,与承租方多次协商也始终僵持不下。
类似情况在海曙区并非个例,一些村集体早年签订的合同,或期限过长,或条款模糊,或程序违规,折射出当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的制度性漏洞。
问题的根子在制度,解决的路径也必须靠制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宁波市纪委监委部署“三清一促”等专项治理,海曙区以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建立村、镇、区“三级联动”核查机制,累计排查问题合同279个。针对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监管缺位等共性问题,区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海曙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细则》等9项制度,从合同签订到验收移交各环节堵塞漏洞。
石塘村的“糊涂账”由此被彻底翻出。在集中整治的契机下,高桥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石塘村从测绘确界入手,将11.3亩场地全部纳入租赁范围,通过平台公开招标,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1万元。针对“两权分离”的症结,镇村依据合同管理细则,通过“以租代购、产权置换”思路重新签约,设定租金逐年递增,明确征迁补偿条款。陈年旧账“清仓见底”,合同从“糊涂账”变成“明白账”。
宁波市海曙区纪检监察组织下沉一线现场监督,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走访村民了解相关情况。厉迪桑/摄
整改一处,更要规范一片。宁波市坚持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截至8月底,全市排查问题1859个、整改完成率100%,帮助村集体挽回追回资金7824万元。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制度清单,系统梳理“三资”管理领域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9份。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推动下,宁波市于2024年5月出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修订村级工程进入招投标平台额度标准、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建立健全股权质押贷款、收益分配管理等制度文件36个,编制“三资”管理工作指引4项,形成小微权力监管制度工具15项。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新建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25项,市本级出台实施意见,从16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出规定,实现“三资”管理有章可循。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以精准监督护航“三资”规范管理,实现“查处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个领域”,让每一份合同都经得起检验、每一笔资产都晒在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