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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以案四说"强警示 "德纪法责"立言行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象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9-24

“今天的警示教育讲述了许多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我敲响警钟,让我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近日,象山县纪委监委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受益很大。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是警示教育的“活教材”。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运用“以案四说”机制,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产生触动、引起警醒,在思想上“紧发条”“敲警钟”。

“一开始就是小吃小拿,到后面就觉得拿都拿了,不差这点。”剖析典型案例可以发现,腐败行为往往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贪图享乐奢靡。警示教育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深挖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深入剖析违纪违法人员从“失德”到“失足”的堕落轨迹,直观展现道德滑坡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通过忏悔录选读、模范先进事迹学习、撰写“立德修身”寄语等形式,将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让党员干部在对比中明辨是非,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加强党性修养既靠道德提倡、教育引导,也靠纪法约束、刚性要求。“正常人情往来与违规收礼要从收送双方关系、送礼目的、往来金额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不久前,副乡镇级干部尤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在组织受教育对象全程“零距离”接触尤某某案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后,案件主审人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法律条款进行纪法阐释,不仅讲清楚案件涉及的纪法要点,还延伸分析该行业领域常见的违纪违法问题表现形式,并对相关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要求党员干部检身正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我们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例,结合庭审旁听活动,采取‘案例+忏悔+纪法阐释’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进行阐释解读,现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渗透力。”该县纪委监委宣教室主任表示。

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不铲除,案件就可能再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党员干部“责任田”,吹响警示教育“提醒哨”,通过组织督导相关单位开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道理讲深讲透,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提振真抓实干、积极进取的精气神。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说清楚与改起来同步推动,通过“标本式”解剖与“全景式”扫描相结合,切实推动案发单位全面排查管理短板、制度漏洞与廉政风险点,以个案为镜鉴抓好问题整改、推动系统治理。如尤某某案后,象山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下发监察建议,指出在监督管理、廉政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案发单位立行立改,围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明工作纪律等方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围绕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开展专项监督,并纳入干部述职述廉评议;进一步完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划定政商交往红线。

“我们将继续聚焦‘德、纪、法、责’四维发力,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增强立德、遵纪、守法、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