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的信赖与关怀,之前被群众误解令我一度压力很大,工作上提不起劲,这次澄清使我得以释怀,并重燃了工作的热情。”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朱某某在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时如是说。
此前,朱某某曾受到实名举报,被反映故意刁难外地企业,未及时办理解除冻结银行账户手续,导致举报人公司经营困难。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后,第一时间室组联动了解情况。经查,举报人的账户未能在第一时间解冻,系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网络信息传输效率差异所致,并非朱某某在工作中慢作为、故意刁难企业。
近年来,海曙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完善澄清正名机制,明确澄清正名的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实施流程,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特别是针对实践中,部分群众由于对客观问题、具体事项、政策规定不理解,将其转化为对党员干部个人举报的现象逐渐增多的情况,海曙区纪委监委一方面深化“访情联动”全周期管理,修订完善《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协作联动的办法(试行)》,加强区纪委监委和区信访局的分类流转、跟踪办理、组团接访、联合督办、线索移送等互联互通互动工作,进一步做好下沉接访、驻点会商,推动信访检控件“边办理边化解”,力图从源头上减少错告、误告件。另一方面,制定《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和《海曙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处置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的报批、调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对澄清事项开展集体研判、多方联审,确保澄清正名工作经得起各方检验。
“现在心里的疙瘩已经解开了,群众参与监督,也是出于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将继续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办好每一个案子。”在半年后的回访中,朱某某的眼中早已没有当初被举报时的苦恼与无奈,而是充满了希望与干劲。
为确保澄清效果最大化,海曙区纪委监委用“力度”做好澄清正名的同时,还注重用“温度”写好“后半篇文章”,积极打造“澄清正名+关爱回访”的工作链条,通过对以往澄清过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其被澄清后的生活工作情况,引导其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鼓励他们继续前行。
2022年以来,该区先后为50名党员干部、6家单位进行了澄清正名,在全区营造了不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