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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信息来源:慈溪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4-25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周巷镇二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严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

2022年1月,严军组织相关人员接受辖区内宁波某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许某某在酒店安排的宴请,餐费、香烟和酒水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415元,后又收受许某某送予的华润万家超市购物卡等财物。2022年12月,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原二级调研员蔡友国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上半年,蔡友国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期间,先后收受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方某送予的12条硬中华香烟、4筐杨梅。此外,蔡友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蔡友国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3.市交通运输局浒山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浒山中队队长褚杭波、副所长兼副队长孙方遒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2年8月12日晚,褚杭波、孙方遒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浒山中队、坎墩中队部分队员在宗汉街道某公司食堂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施某某安排的宴请,酒水、餐费共计消费人民币5300元。2023年3月,褚杭波、孙方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已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新部署,释放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上梁不正”,带着下属一起违规接受宴请;有的不收敛不收手,多次违规收受礼品。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出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还在,反弹回潮的风险犹存,必须纠树并举、激浊扬清,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新时代新征程更要弘扬好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斗争精神抓作风、纠“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隔空送礼”、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