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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抓落实 |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立足主责主业锻长补短 奋力为宁波实现“两个一”目标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信息来源: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3-03-09

近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贯彻落实意见讨论。会议要求,积极发挥派驻监督、领导市直单位机关纪委、案件审理等工作职责,以精准有效尽职履责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监督,主动协同落实“两个责任”

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检查机制,着力推动机关党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协助工委列清问题责任清单,细化“季度对账”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整改的闭环机制。贯通协调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考核检查、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机制,传导监督压力,夯实“两个责任”。

注重细分颗粒,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按照工委“三建”争先行动部署,细化清廉机关建设颗粒度,指导市直机关推进清廉处室、清廉站所、清廉岗位等清廉单元建设。深化“八廉”工作法实践,加大清廉机关示范点培育力度,征集并宣传一批清廉机关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增点扩面。以打造融媒体监督特色品牌为目标,继续办好“清廉机关·你我同行—阳光热线”广播节目,积极向市直部门下属单位和区(县、市)机关延伸扩展。

加强履职规范,提升机关纪检监督实效

全方位构建机关监督体系,推进实施机关纪检监督网格化工作指引,指导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立本机关、本系统的纪检监督网络。加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协同建立“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廉政风险清单,制定落实相应防范措施,配合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落实落细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报告、调研督查、述职约谈、考核评价等“四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监督执纪程序,推进市直单位机关纪委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继续依托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展机关党组织纪检干部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实战能力。

严肃案件查办,不断强化案件审理质量

领导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依纪依规依法开展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利用政策执行、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资金分配、检查督办等职权或单位影响力谋取私利等突出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继续深入整治机关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并纳入工作考核评价专项指标。严格落实审理派驻机构移送案件工作相关规定,全面审核案卷,规范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注重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业务交流与案情沟通,高质量完成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根据法规制度和工作实践,对试行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移送案件流程及文书规范》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