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开了不到3公里就被查了,真是侥幸心理半点都不该有。”日前,谈及自己因酒驾被处理,宁波市宁海县一村干部懊悔不已。据了解,该村干部晚上10点半在长街镇一朋友家参加聚餐,晚饭间喝了少许酒,抱着“离家近,挪一挪就到了”的侥幸心理选择驾车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其相关问题线索被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处理。
节日临近,走亲访友增多,酒驾醉驾问题多发易发。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发挥大数据便捷互通、整合共享的优势,宁波市纪委监委牵头搭建数据库,统一归集各部门相关信息,对接查询比对端口,实现人员身份快速核查。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党员身份、公职人员身份“两必核”要求,建立同步通报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升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质效。2023年,针对涉酒驾醉驾案件处理畸轻畸重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出台规范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工作相关指引,区分不同对象、情形,明确适用条款,推动精准量纪量法。
既查酒驾醉驾行为,更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问题。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查清“为什么喝”“和谁喝”“在哪里喝”“谁买单”等问题中,寻找发现“四风”问题突破口。日前,鄞州区一公职人员吴某某因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鄞州区纪委监委对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倒查回溯。经查实,吴某某当天的聚餐对象正是其管理服务对象。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吴某某被立案调查。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波市已发现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8起,查实存在违规吃喝等问题人员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
酒驾醉驾问题屡禁不止,不仅是因为少数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背后也有日常教育和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从行业领域、职务职级、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着力发现规律特点,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针对前期调研发现的国企、基层村社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多发问题,镇海、江北、海曙等地通过发放监督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建议,压紧压实相应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为进一步强化预防教育,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加大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加强节前教育提醒,确保念好“紧箍咒”。鄞州区纪委监委编印专题警示教育读本,收录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讲清酒驾醉驾的危害、法律成本、纪律成本以及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宁海、慈溪等地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用鲜活的“教科书”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