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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强化监督指导 严防纪律处分"打白条"

信息来源:宁海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09

“2022年监督纪律处分执行案件35件,已督促整改执行不到位案件4件,追回违规发放绩效奖金92000元……”这是宁海县纪委监委公布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工作的最新成绩单。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在工作内容和程序手续上既有共性要求,也会因部门、领域的不同或处分人的不同身份存在一定差异,很难做到“一药治百病”,必须“对症下药”。近年来,宁海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就处分决定执行适用对象、专项检查及回访教育等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制度,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处分决定工作规范化水平。

与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和惩戒有较为统一的制度规范相比,国企在人事、薪酬、考核、评优等方面的基础管理制度各具特色,国企管理制度的复杂性给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该县纪委监委案审室督促指导各县属国企纪委,认真总结国企领域处分决定工作中的经验和成熟做法,要求在确定惩戒规则时需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县城投集团纪委紧扣主职主业,对受纪律处分的人员,设置个人薪酬扣减条款,并与部门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在兑现薪酬或年终考评时执行。县水务集团纪委聚焦项目建设、资产管理、投融资、物资采购等工作,对因插手干预、故意设卡、推诿拖延等问题而被纪律处分的人员,同时给予扣发考核奖、调离工作岗位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为适应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带来的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该县在大幅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的同时,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村干部履职配套奖惩机制,对存在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及违反法律法规被处罚的,给予停发或扣发30%-100%的基础和绩效报酬的处分。

今年4月,宁海县深甽镇长洋村村监会主任戴某某因对村级自来水改造工程监管不力,造成村级集体资金损失10万元,同时其还有其他违纪行为,被镇党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截至目前,该镇纪委监察办已对戴某某扣发基础和绩效报酬3万余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统一的标准后,如何能够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积极探索,通过监督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把制度的刚性牢固树立起来。

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就“落实纪律处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针对“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调整不及时”“影响期内违规晋升、提拔”等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检查,严格落实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和工作档案更新等关键环节。大佳何镇纪委监察办健全完善“事项告知—回执督办—执行报告”的处分决定执行限期报告制度,以回传入档回执等形式,督促镇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归入人事档案,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该同志在受处分期间思想工作情况怎样?对他的提拔使用有什么建议?”处分决定执行不能“一处了之”,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与组织人事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提醒相关党组织及时将影响期满后的受处分党员纳入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对于积极改正错误、表现优秀、工作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按照有关程序向组织部门如实介绍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回访教育168人次,处分期满后因表现优异受到提拔重用干部1名。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列明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等方式,不仅说清楚‘谁来干’,而且明确‘怎么干’,着力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纪律处分执行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