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章水派出所三级警长贺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0月至12月,贺东先后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郑某的宴请。2022年7月,贺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宁波市天一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基雄、工程技防部经理范若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吴基雄、范若明先后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柴某的宴请。2022年9月、11月,吴基雄、范若明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海曙区古林镇薛家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宏良违规收受礼品,接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春节前至2022年春节前,张宏良在担任古林镇薛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党委书记、村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所送的香烟,并两次违规接受陈某某的宴请。此外,张宏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9月,张宏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宁波市海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洞桥粮站原站长季华、原保验员胡锦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季华在担任宁波市海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洞桥粮站站长期间,指使胡锦荣违规发放津补贴。2022年11月,季华和胡锦荣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款项已退赔。
海曙区洞桥镇城镇管理协管员何伟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2年5月,何伟红多次擅自驾驶综合行政执法用车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0月,何伟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