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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跟踪式监督助力整治网络直播营销乱象

信息来源:余姚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22

“我们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网络营销主体610家次,查处相关违法案件28件,罚没款15.26万元,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4日,在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推进工作座谈会上,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介绍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当下,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迅猛发展,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等乱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网络直播营销投诉举报不断上升。针对这一问题,余姚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列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项目之一,压紧压实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构建“摸清现状-专项治理-长治长效”的工作闭环,助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专项治理任务自年初启动后2个月内,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次,但不到登记在册总企业的8%,处罚单位不到6家。在4月份的一次某电商产业园开展现场联合监督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建议利用网络监控的方式提高执法力度。一个月后,610余家网络平台视频源成功导入全市“微监管e起来”网络平台。

“难道这家余姚蕞火的店你们还不知道吗”“余姚蕞火的一家皮肤管理你们有来体验过吗?”今年7月,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测中发现,某短视频平台上一家美容店发布的视频广告中含有“余姚蕞火的”字样,其中的火都以火焰图案代替,意为“最火”,当事人行为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3万元罚款。

“在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抽查了哪些网络直播平台?抽查频率是多少?”“如何及时精准地发现网络直播里面的违法线索?”今年下半年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重点利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对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开展不定期排摸,加大线上巡查力度。同时,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网络直播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加强规范教育,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指导约谈。

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制度3项,督查督办“6月网络直播杨梅销售”等典型问题,利用智慧大屏现场连线全市12个基层所,对100余家网络直播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并现场签订行政约谈记录。截至目前,累计督促职能部门立案22件,办结18件,罚款12.89万元。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直播营销也要守住规矩。“目前余姚的直播行业更新速度快,平台比较分散,主播素质参差不齐。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网络直播营销专项督查,持续加大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