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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做好信访举报告知反馈工作

信息来源:奉化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0

“大爷,这是对您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请过目。”宁波市奉化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来到溪口镇葛竹村向检举控告人进行了第三次书面告知。“你们这样办理信访件我服气,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检举控告人激动地说。

原来,在今年2月初,该区纪委区监委接到葛竹村村支书利用职务影响承包本村机耕路修建工程的检举控告。该区纪委区监委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检举控告人进行告知,并指定第三纪检监察室进行核实,在承办过程及调处结束阶段,又分别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检举控告人反馈结果。

着力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近年来,奉化区纪委区监委力戒信访举报处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将信息沟通反馈贯穿信访举报办理全流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工作中,建立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机制,信访举报部门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检举控告人,严格审慎核实检举控告人身份和反映内容,向检举控告人“三告知”,即告知检举控告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权利义务,争取检举控告人理解和支持;检举控告办理部门根据办理进度,实行“三次书面”告知反馈机制,对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受理情况、承办过程、调处结果向检举控告人进行“三次书面告知”,即在收信次日、调处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书面告知办理情况。此外,该区纪委区监委对于反映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办理周期较长的问题线索,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期间,视情况约见检举控告人,告知调查进展情况,消除检举控告人焦虑情绪,减少其因不了解情况产生误解而引发重复越级举报。

“从我1月底提供举报线索后,纪委工作人员就及时跟我取得了联系,并将每阶段的调处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我。这个制度好,让我们老百姓耳目一新,增加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一位来自奉化区锦屏街道的老信访户高兴地表示。据统计,“三次书面告知”制度探索实施以来,奉化区纪检监察领域重复访发生率同比下降35%,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