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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赞七十周年 我学奋进者 | 永不离休的纪检人严斌

信息来源: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9-10-10

姓名:严斌

职务:宁波市纪委原副书记、离休干部

荣誉:1989年:浙江省优秀党务工作者,1987年、1988年:宁波市级机关优秀党员

座右铭:心怀感恩、躬行奉献,正以处心、廉以律己。


虽然已是九旬高龄,记忆力也大不如以前,但每年5月,严斌都会记得提醒子女向余姚市慈善总会“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1万元。这样的善举,老人已经坚持了十余年。 根据严老的意愿,他的捐款主要用于慈善助学,这些年来已先后帮助40余名困难学子完成了学业。

感恩于心、回报于行。在严斌老人的心中,感恩,是人性善良的反映;感恩,是一种品德,也是他一生秉持的生活态度。1930年,严斌出生在兰溪县(今兰溪市),7岁随失业的父母回到家乡宁波南乡(今鄞州区姜山镇)。父母相继离世后,年仅10岁的严斌和13岁的姐姐相依为命,在好心的大伯母和族人的帮助下,学文化、学手艺,并最终走上了革命道路。

19496月,严斌正式加入革命队伍,1953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路不断地成长进步,他逐步走上了领导岗位。19842月,严斌从余姚县委副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职转任中共宁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不徇私情、铁面执纪、一心为公,是严斌一贯的工作作风。他深知,纪委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实际上是在挽救党员干部。面对被处分人员的不理解甚至敌意,严斌总是能坦然面对,这是他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完美诠释。1988年,严斌和同事在查处宁海县一名县委领导的生活作风问题时,当事人竟罔顾事实,向上级领导“喊冤”,一口咬定是纪委办案人员诬陷于他。同时,还妄图以自杀相威胁,以逃避纪检机关的调查。严斌一方面向上级汇报澄清事实,另一方面坚决保护好办案同志的积极性。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说情风,他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不怕得罪人,最终使这名违纪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年,严斌在分管纪检工作时,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的查办中,他经常自己动手,调查处理。1987年,在查处宁波市某局一名干部倒卖汽车的案件中,因为当事人长时间拒不交待问题,案件陷入了僵局,办案人员也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严斌了解这一情况后,不仅每天过问案件进展情况,还及时指导办案同志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做好党的政策宣传,如何解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敦促他主动坦白。最终,在严斌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这个案件最终办成了“铁案”。


严老介绍自己手书的毛泽东诗词《卜算子·咏梅》

在宁波市纪委工作时,严斌已经年过五旬,也是一名老革命了,但他为人随和,从不摆架子,总是耐心地向年轻同志传授他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培养了一批政治觉悟高、政策掌握好、专业技能强的纪检干部。1989年年初,严斌带领宁波市委组织的工作组去原鄞县邱隘镇进行形式教育。作为老领导、老同志,他不搞特殊,带头驻村蹲点,深入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为了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他又常常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准备各种宣讲材料到深夜。在工作组全体同志的努力下,严斌带队负责的两个联系点的工作,得到了各方肯定和好评,报纸、电视台也专门报道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如今,严斌虽然已经离开工作岗位多年,但他始终把自己当做一个永不离休的纪检人。刚离休时,他时常回单位走走,帮助年轻同志更好地履职。近几年,老人出门的次数少了,但仍关心着纪检监察工作,一份《中国纪检监察报》他能拿着放大镜反复看上好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