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后,市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坚持边巡边改。巡察反馈后,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进行逐条研究梳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98条具体措施。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部门,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班子成员坚持新官理旧账,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不搞推诿扯皮,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在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工程建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市供销社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目前,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问题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务、人事、财务、纪检、工程等各类规章制度14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4次,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清退钱物折合金额共计75.9704万元。
二、整改具体成效
(一)针对党委决策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1.厘清“三会”边界。修改完善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工作规则》《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规则》《宁波供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议事程序。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工作规则》,严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年度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投资等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和重大事项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针对项目投资不够慎重,投资管理不到位问题
1.规范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分析梳理投资失败案例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症结,修改完善《宁波供销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晰合伙人调查流程、重大项目决策前实行专业或专业人士论证、市供销社党委对项目投资实行前置审核等规定,强化项目投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防范项目投资决策风险。
2.加强投资项目监管。市供销社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实行分级管理。规范重大事项审批程序,健全大监督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厘清权责划分、规范监管流程、压实监管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三)针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用力不足问题
1.着力打造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一是搭建和提升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达到15万亩和25万亩,与去年同比增加15%。组织实施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一定程度地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二是搭建和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并以线上为主的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启动“甬品千创”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淘宝宁波馆已实现交易额4.58亿元,完成农产品电商人才培训884人次,孵化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商家20家。1-8月全系统农产品销售额、电子商务销售额分别达到45.25亿元、14.60亿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3.55%、82.81%,取得一定成效。三是搭建和提升普惠实用的金融服务平台,破解农民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痛点。四是全力推进乡镇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和产业农合联建设。力争在年内建成乡镇现代农业服务中心60个以上、产业农合联25个。五是开展农合联会员星级评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
2.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一是在今年8月上中旬,市供销社对各区县(市)供销社、农合联执委会的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和农合联工作进展情况作了一次全面检查评估,督促各地按照改革内容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在8月20日,召开各区县(市)供销社主任参加的市供销社一届七次理监事会,总结交流近年来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进展情况,发掘和树立典型,要求各地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三是高度重视农合联两项制度的落实,成立市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多次与市财政部门衔接沟通,确保及早将农民合作基金的资金到位,发展作用。
3.突出为农服务工作重心。一是市供销社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定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的职责定位和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定位。二是主要领导深入各区县(市)供销社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取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经常听取各分管主任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在为农服务资金的安排落实、乡镇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电商发展、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科技发展公司筹建等方面亲自顾问、亲自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抓系统、抓为农服务、抓社有企业的格局已经形成。
4.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市供销社党委和宁波供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董事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妥善处理上一轮世纪之交两项制度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加强同会计事务所和法律顾问的协商沟通,组织力量加快对不良资产的清理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5. 切实消除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现象。市供销社机关和集团公司财务完全独立。因工作需要,机关人员在集团兼职不兼薪,不享受任何津贴和费用报销。在日常工作中一律按规则和制度执行,切实消除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现象。
(四)针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制订《市供销社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市供销社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范围及内容。针对班子成员变动实际,重新明确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联系点及相关要求,推动“一岗双责”落在实处。制定印发《2018年度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考核奖金挂钩;8月中下旬,分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同志,赴有关基层党组织,就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2.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市供销社党委直接领导、机关党委推进落实、机关各支部具体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为职责范围内第一责任人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余姚梁弄镇横坎头村和浙东根据地旧址群,开展以“学回信、悟初心、践使命”为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直属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探讨、明确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身份是书记、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 的政治意识。选优配强直属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强化党建队伍建设。
(五)针对基层党的建设普遍薄弱问题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并落实党组织固定生活日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规定每月10日为机关党支部固定生活日,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也按要求建立了固定党日制度。10月10日举办了第二届微型党课比赛。二是加强考核。将支部年度工作有计划、总结和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列入了“三会一课”考核内容,与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挂钩。三是加强督促检查。8月中下旬,进行了1次督查,对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四是优化党组织设置和活动形式,明确党员数量少的支部,不设党小组。
2.规范换届选举程序。10月10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严明党组织换届选举各项纪律规定。
3.加强基层党务干部能力培训。6月25日组织举办了一期党建知识培训班,同时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实务能力。规范党建基础档案材料,统一分发《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各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建活动记录,管理相关党建档案资料,随时补充完善。
(六)针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用心不专问题
1.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2.严格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开展党费交纳专项查纠工作,7月25日印发《关于重申足额交纳党费的通知》,落实党费补交工作。共补交党费 56951元。
3.实施党建亮显工程。将市供销社三楼大会议室建成机关党建活动阵地,将党建标识、组织设置、基本制度等内容上墙,努力营造党建氛围。强化“一切到支部”的工作理念,推动机关各支部每月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生活,不断培育、深化党员主体意识。
4.加强对挂靠党员管理。全面排摸26名挂靠党员有关情况,将具备条件的13名挂靠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转入社区的挂靠党员指定专人定期联系、动态跟踪管理,待时机成熟再转入社区。
4.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加强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每月工作例会通报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思想防线。修改完善市供销社企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有关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与年终考核奖金挂钩。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
(七)针对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结合干部退休减员,采取以公务员招录或选调等途径补充年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健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选任制度。制定《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干部考察专用记录本,对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新认定,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流程。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四是选调人员解决混岗使用问题。
(八)针对个别退休干部违规在下属企业、协会兼职取酬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规范干部企业、社团兼职,按干部任免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二是对干部兼职进行全面清理。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含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清理兼职15人,清退取酬6人。
(九)针对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和社有企业领导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二是建立备案登记。参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的做法,规范了社有全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财务总监和参、控股企业中的社有股权代表的出国(境)审批,出国(境)证件由市供销社政治处集中登记保管,并建立公安出入境系统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严格出国(境)审批,规范证件登记、领取、收回手续。四是对未办理书面报备手续的社有企业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个别多次私自出国(境)的企业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十)针对报销审批把关不严,违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宁波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印发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二是严守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纪律要求,分清市供销社与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界线。三是严格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及《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公务支出审批、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批报销手续。四是清退违规用公款购买的礼品、超市消费卡等1.954万元。
(十一)针对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现象明显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宁波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等文件。二是针对有的企业办公及经营场所闲置面积较多,下属部分企业领导人办公面积过大,浪费严重的问题。8月16日,市供销社向所属企业下发了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整改的通知,办公室面积超标的公司均按公司正职27平方米、副职18平方米的标准于10月8日前整改到位。
(十二)针对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补交帮困费用。按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所在年度补缴了个人帮困费用1.1万元。明确每位市供销社领导结对帮困1人、明确具体帮困对象、明确帮困费用由领导个人支出。剩余帮困对象由机关支部结对帮困,费用由支部党员捐款。2018年七一期间,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出资,陆续走访了结对帮困对象;机关支部也按要求进行了走访。二是严格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注销机关食堂个人存款账户,结余资金及利息交财务审计处入账,在财务审计处设立机关食堂专用科目进行资金结算,凭发票报销,报销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办公室加强对食堂日常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十三)针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防控机制还不完善问题
1.夯实两个责任。6月22日市供销社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了《市供销社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市供销社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6月25日,市供销社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2.加强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每年开展1至2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每月结合行政例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廉情通报,运用典型事例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强化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6月25日,市供销社邀请市纪委党风监督室同志作党风党纪辅导讲座。参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加强对社有企业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全面开展下属单位、部门、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紧盯风险环节、紧盯苗头倾向、紧盯存在问题,重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立健全大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今年8月委托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供销资产、供销电商、市农资、甬丰农资4家企业开展专项审计,突出对上述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实际执行情况、企业财务、资产质量等进行审计检查。二是整合集团公司监督资源,加强监管协同,设立集团公司专门监督机构。三是配强监事力量。集团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有财务专业资格的人才充实到监事会队伍,优化监事结构,提升监督能力。
(十四)针对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管不力,违规问题突出的问题
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规范了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决策机制、招标程序、监管办法等。今年8月开始,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纳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并压实监管责任。同时要求集团公司投资企业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十五)针对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制定《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大宗物资采购、服务外包等招投标行为,要求各子公司涉及财政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投标,防范廉政风险。
(十六)针对个别项目存在社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市供销社党委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市委郑栅洁书记在约谈五个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剖析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招投标、大额物资违规采购等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并就贯彻落实郑书记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履行好市供销社党委主体责任,防范社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指导督促集团公司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等,明确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并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党委会集中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投资企业监督管理、项目投资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等管理制度。三是要求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室)按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协同机制,压实监管责任,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四是制订《宁波供销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监事会履职管理清单》,对各层级监事会及集团公司派任监事履职实施清单式管理,压实监督责任,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
三、下步打算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市供销社党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市供销社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问题,坚持挂账不销账,紧盯不放,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研判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工作
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梳理在选人用人、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建、重大项目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社有资产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努力为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181575。邮政信箱: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66号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000。电子邮箱:gxszzc@ningbo.gov.cn。
中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