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5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宁波大学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2017年6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宁波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宁波大学党委坚决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聚焦巡视“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开展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来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视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会议,学习领会反馈会精神,成立由党委书记薛维海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1次全校性专题大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梳理出的4个方面12类共40项具体问题逐条研究,会同各部门列出142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认真对待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交办的每一条线索,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9月7日,学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通过集中整改,学校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进,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自5月以来,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中层副职干部免职1人;诫勉谈话4人,教育提醒19人。制定修订30个规章制度,巡视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工作仍停留在表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一是7月4日,时任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唐一军来校调研思想政治工作,学校作专题汇报。二是召开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大会,部署学校思政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宁波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制定出台《宁波大学文化育人阵地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监控,制订《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宁波大学校园新媒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建立学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制度。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稳定隐患和师生思想动态排摸工作。
3.落实高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监督,促进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修订《宁波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4.提高思政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充实学院领导班子。二是明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和课时补助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考虑,保证教师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校内教师平均水平。三是加大思政课教师引进力度。四是启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分批安排专任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考察和进修。五是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从2018年起设立“课程思政”试点课程。
二、关于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一是校党委组织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修订《宁波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四是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落实相关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题提交程序。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工作体系,所有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严格按《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宁波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等执行。
三、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一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取酬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和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的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校内讲党课的通知》。四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党委会审议通过《宁波大学2017—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宁波大学中层干部培训量化管理办法》。二是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针对2016年评议出的6名不合格党员,及时按组织程序进行处理,其中2名受党纪处分,3名作除名处置,1名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已补交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
四、关于对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识、理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党委会制度。一是组织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二是校党委制订《宁波大学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大学二级学院党委会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
2.对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培训与检查。一是对二级学院党政办主任和党务秘书进行如何开好会议的专题培训。二是党委领导带队,对所有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组织情况和会议记录等进行检查。
五、关于基层党的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一是认真学习研究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考核相关文件,听取二级学院对党建考核体系意见建议。二是制定《宁波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指标。三是强化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增加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际”、“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评价;增加学院教职工对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在线评议环节;增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四是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建设。
六、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性不够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二是印发《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明确各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学习教育要求。三是7月1日前后,全校各党支部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题,开展集中党课。四是9月初,全校各党支部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2.推进组织生活方式创新。一是印发《“党建领航工程”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结合师生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彰显党员身份,增强组织活力。二是评审确定党建品牌领航项目5项、党建探索领航项目8项。三是建立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结对基层党支部制度,每人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支部。四是学校党委定期发布支部活动主题清单,引导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创新组织生活。
3.重视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一是推进党员人才工程,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采取单列发展计划、明确发展比例、实施项目推进、强化监督考核等方式,保证中青年骨干教师党员达到相应比例。二是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联系1—2名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二级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三是把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考核的指标。
4.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宁波大学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党员发展程序和工作规范。三是学校党委组织二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举办“做合格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三是各二级党组织对下属党支部实行培训全覆盖。
七、关于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整改干部提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突破竞聘条件提拔中层副职1名的问题,校党委免去其职务。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办法,规范确定考察对象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试用期干部不调整岗位的规定,在新提任干部中已严格按照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切实把好破格提拔干部程序关、质量关,对确实不符合基本条件或基本资格的,从严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规范助理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关于不再设置正科级助理岗位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助理清理规范工作。清理前有学院院长助理、部门助理38人,其中33人已按规定免去助理职务。确因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空缺、重大专项工作或重要任务需要、组织安排挂职锻炼等原因设置的,经校党委研究,保留5位处(院)长助理。
3.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深入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省委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干部选任环节,杜绝“一人竞争”等情况发生,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畅通领导干部下的机制,推进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大学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退出领导岗位的相关规定。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中强化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继续执行分管校领导对考核末位干部提醒谈话制度,推进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常态化。
4.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一是修订《中层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年轻后备干部选拔、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深入基层开展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二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中层后备干部队伍推荐、面试、考察工作,公开推荐选拔100名中层后备干部。
5.全面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一是调整相关职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职能划归组织部,强化干部档案的规范严格管理,严把新引进干部的档案审核关。二是组建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小组,按规定全面开展专项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规定,完成全部缺失材料催补和认定工作。
八、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校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有关制度,落实《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二是召开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会议对党政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进行调研、作廉政报告、与责任对象谈话、参加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等进行强调和提醒,进一步强化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宁波大学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对二级党组织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项检查,检查人员由校党委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结果与年终党建考核挂钩。
3.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控机制。一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从管理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重点梳理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二是汇编《2014-2016年规章制度》,印发全校各单位部门。三是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订各项制度共30件。
4.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一是对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1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1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做好中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年度抽查和拟提拔对象的重点核查工作。本年度于3月至9月集中开展了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按照10%的比例,共随机抽查核实12人。其中,中层正职6人,中层副职6人。本年度拟提拔考察对象重点核查4人。包括拟提拔为中层正职考察对象2人,拟提拔为中层副职考察对象2人。随机抽查核实存在漏报问题的3人,学校党委予以批评教育;存在瞒报问题的2人,学校党委予以诫勉。重点抽查核实存在漏报问题的3人,学校党委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新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法规宣传。
九、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开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一是认真对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要求,组织召开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学校领导班子廉政分析会。二是校纪委总结好的做法,加强对二级单位部门廉政分析会的指导。
2.充分发挥纪检队伍整体合力。一是印发《下属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二是制定《纪委委员联系校级廉政风险点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加强校级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三是计划配齐配强审计人员。按照新形势下上级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实现轮审和审计工作全覆盖,努力做到力量的保证和工作的独立、专业。四是修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管理,梳理2016年以来学校对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学科经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督促单位部门完成整改。
3.切实加强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学习《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认真总结研究正风肃纪工作。二是纪委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核实了解,其中对违规聚餐饮酒、超标准疗(休)养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11月29日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
4.严肃规范处理信访件。一是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监察信访办理、问题线索处置规定,修订来信来访来电登记流程。二是就巡视组指出的信访处置不规范、对调查报告中工作人员落款时间错误等问题,做好复查和修正工作,并对信访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学校内部治理监管不力,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大宗资产出租。一是根据存在问题,与宁波集物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就补充协议进行协商,对约定条款进行变更,形成《〈宁波大学曙光路校区项目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学校将所有超过6个月可出租的房产、场地,以评估价整体租赁给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全资校办企业——宁波宁大综合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租期5年。三是即知即改,在巡视之前学校已制定实施《宁波大学出租房产场地经营管理实施办法》。
2.加强合作办学过程中的国有资金的管控。对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为切实发挥学校合作办学使用的易斯戴校区前期效益,2015年8月,学校决定让继续教育学院开始使用。2016年9月,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海洋学院和材化学院部分实验室搬迁至易斯戴校区。2017年4月,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后在易斯戴校区办学。
3.加强基建工程监管。一是妥善处理甬江研究生公寓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问题。二是学校所有项目将严格按照新成立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公示的招标文件、合同示范文本执行。三是修订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过程审计实施细则》,加强对投资2000万及以上基建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继续做好已经实施过程中的学校投资近7亿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对产业大楼基建工程项目后续环节开展过程跟踪审计。四是今后工程结算审计委托单位的确定采取再次招标的方式,从上级已招标入围的8家中介机构中选择3家作为学校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单位。
4.加强“三公”经费监管。一是加强学术交流费的管理,2017年,停止学术交流费科目的使用,并对已有各类项目中学术交流费使用进行规范,出台《宁波大学科研经费(科技类)管理办法》《宁波大学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管理办法》《宁波大学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宁波大学教学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均对学术交流费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对公务接待费报销审核,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相关单据要素审核。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针对材化学院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在巡视之前,责令退回相关款项,对学院2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在巡视整改期间,校党委书记对2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学校党委督促材化学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干部教师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二是针对后勤管理处违规聚餐饮酒并住宿的问题,责令退回违规款项,对后勤管理处1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后勤党委组织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健全后勤各项廉政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针对校工会组织超标准疗休养问题,责令退回超标准部分款项,对工会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超标准疗休养问题,责令退回超标准部分款项,对资产经营公司原总经理,地基中心现任董事长、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题分析,加大力度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福利费支出,严禁违规购买购物卡,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五是在以后的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控制费用支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十二、关于巡视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抓好“校产家底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梳理几校合并时产生“校产家底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调整充实相关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实施计划。二是研究制订相关管理制度,促进资产管理精细化,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各类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宁波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宁波大学材料、易耗品、低值品管理办法》《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建议》。三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此进行了专题分析,由于部分项目因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调查分析,初定2019年7月底整改完成。
2.构建巡视整改工作长效制度。一是及时通报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在巡视整改期间,学校新闻网和校报共刊载有关新闻7条,《校情通报》公开相关信息19条,编印《巡视工作简报》9期。二是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整改任务和进度进行督促,9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三是11月29日召开全校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目前,学校的整改工作已由集中整改转为常态化制度化整改阶段。学校党委将结合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和省重点高校建设,大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宁波大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贯彻全国和全省思政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省市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更加有力的思政工作体系,努力夯实立德树人的教育基础,不断提升立德树人的教育质量。三是持续抓好整改督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加强巡视督查工作,对已完成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对于正在有序推进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已严肃处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完善基本组织生活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五是抓好凝聚力工程,加快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以深化巡视整改为动力,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围绕“双一流”建设,凝心聚力,以一流的意识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600000;邮政信箱: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办公室16号信箱,邮政编码:315211,信封上请注明“对宁波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shuji@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