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9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其中突出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即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意见》印发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特别是将“五严守、五禁止”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推进《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现集中报道一批各地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的特色做法和经验。
为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要求,北京市纪委监察局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抓手,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使他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积极创先争优,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狠抓教育引导 强化纪律意识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志鹏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若干意见》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市纪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纪检监察领域延伸,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崇尚学习、善于创新、忠诚履职、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机关文化,以此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纪律约束,营造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动员会,马志鹏在会上结合《若干意见》中“五严守、五禁止”的相关规定,对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要保持平常心,正确处理贡献与索取的关系,做到在工作上不知足,在生活上常知足,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二要慎重交友,正确交友,做到慎交友、交益友;三不要介入具体的经济活动,要使自己的活动范围远离经济利益的干扰;四要顶得住各种人情的压力,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做到公私分明、不徇私情。
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纪律意识,北京市纪委副书记隋秀梅就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作了辅导报告。隋秀梅围绕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情况,以及如何认识、查找自身风险点,如何规避风险和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广大机关干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的必要性,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了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思想认识。
狠抓工作落实 做好结合文章
为了将《若干意见》的贯彻工作落实到位,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并将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工作分解到“三型机关”建设之中,分阶段落实到位。
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奠定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强化廉政教育、风险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引导干部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纪律要求……”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提出,将按照“五严守、五禁止”的规定,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营造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组织环境,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意识。
结合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创造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良好工作环境。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结合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和谐、促发展”活动,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加强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职务晋升、树先评优的依据。据悉,市纪委监察局计划于2011年底前在全系统评选出30个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100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创先争优、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良好氛围。
结合创建廉洁型机关活动,提高贯彻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的自觉性。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按照“五严守、五禁止”的规定,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一要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围绕岗位职责、权力运行等核心内容,对机关各室(厅)、各个岗位的风险点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二要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使干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纪律约束,对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要实施动态化管理,同时结合“金纪工程”,积极推进科技防控廉政风险工作。
狠抓制度建设 建立长效机制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特别是主题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按照“五严守、五禁止”的要求,注重建章立制,积极构建从严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
结合《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2009—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加强思想整治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
加强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工作规范。
完善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干部室、机关党委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直接领导,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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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加强一系列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对贯彻落实有关制度规定的监督检查等举措,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了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各项规定要求的贯彻落实。(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