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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

信息来源:宁波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0-06-02


“五个好”“五带头”为群众谋福利

(记者 李亮科)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委厅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号召委厅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更好地为党旗添彩、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谋福利。
通知要求,委厅机关党组织要以实现“五个好”为目标做好工作。一是领导班子好。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落实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以基层党支部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工作业绩好。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大局谋划、推进本单位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打头阵、作标兵,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通知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五带头”的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在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