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慈溪市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四个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
一是着力治理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机关、科长考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活动,加强勤政、廉政、善政建设,认真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是着力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突出问题。结合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三是着力治理奢侈浪费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保留公车管理,严格控制新配公务用车。在全市所有市级预算单位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问题,确保各种奢侈浪费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着力治理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