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全国

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信息来源:宁波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0-01-08

 

(记者 申晚香)2009年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给予党纪处分85353人,给予政纪处分297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4亿元。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保证中央政策措施的落实,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24个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三轮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在项目申报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查办这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88件,处分党员干部198人。

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严肃查处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1001件、环保违规违法案件10000余件。

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8794件,核查3822件,处分259人。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一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据统计,2009年1—11月,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增长4.7%,立案件数增长4.5%,处分人数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16.6%。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9.2%。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王益、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许宗衡、李堂堂、黄瑶、宋勇、康日新、张春江等。各地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58件,涉案金额32.9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2906件,涉及国家公务员3202人。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中央纪委监察部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严肃查处隐藏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针对云南孟连“7·19”等群体性事件,查处了孟连县原县委书记胡文彬、刀立富受贿等腐败案件。监察部直接参加16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已查结1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1人。严肃查处了一些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坚持查办案件与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认真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去年7月,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8—11月,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17件,处分1521人。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8人。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为一大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年来,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党员干部,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2009年1—11月,受党纪处分人数占党员总数的1.1‰,其中因贪污贿赂行为被开除党籍并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2231人,占受党纪处分人数的2.6%,占党员总数的0.029‰。国家统计局和一些地方的民意调查材料显示,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这也说明查办案件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国际社会对我国反腐败工作也给予积极评价。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办案件,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提高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中央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一批与查办案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进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提高了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并重,加大程序审查力度,切实履行了案件审核把关职责,提高了案件质量。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挥了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全国有30个省级纪委和50%的市级纪委设置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其他地区纪委也都有专人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案件线索处理、办案措施使用、暂扣涉案款物管理和办案安全保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依纪依法办案。信访举报部门进一步发挥了发现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一批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去年10月28日,统一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

提高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能力。针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有力地推动了县级纪检监察工作。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设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在办案经费、办案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基层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除常规的培训外,经中央批准,去年上半年对全国2000多名县纪委书记分3期进行集中培训,这在我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史上是第一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了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省(区、市)、地(市、州)纪检监察机关也加强了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2009年1—11月,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直属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立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01581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1%。

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申辩权和申诉权;认真受理被处理人的申诉,依纪依法进行复查,切实维护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坚持惩防并举,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结合起来。

以查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宣传报道工作。适时通报了重大案件查处的情况,中央纪委2009年查处的重大案件,一立案就向社会发布消息,取得良好效果。

以查促建,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查办案件“后一半工作”。比如,针对陈同海、李培英等案件进行剖析,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议。加强对相关建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完善一套制度。

以查促管,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在坚决查处其中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总结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加强专项治理。比如,对山西“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依法取缔关闭一批尾矿库。加强对信访件和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积极开展信访监督,注重发挥案件督办工作的治本功能,及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治的对策和建议。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查办案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给予及时回应,接受群众监督,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发挥了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理念,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既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者,又注意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

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运用巡视工作的成果,拓宽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和领域,注意从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发现案件线索,提高了案源质量。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发挥政策的威慑力和感召力,综合运用办案手段调查取证、突破案件。

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创新。注重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查办重大案件的经验,努力把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各地初步建立了以查办案件为中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办案合力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共同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外逃涉嫌犯罪公职人员的境外缉捕工作力度,防范公职人员外逃工作得到加强。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